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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為民打官司找誰?

普通人免費法律援助。地方司法局設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免費代表人民進行訴訟。如壹方當事人因某種原因無法聘請律師,如老年人、殘疾人、孤兒、殘疾人等。,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免費指派律師為其代理。壹般來說,自由代理涉及到追索贍養費、扶養費、勞動報酬、殘疾賠償金、工傷賠償金等等。

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準備相應的材料,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提交代理證明和經濟困難證明。公民在申請法律援助時,必須提供能夠證明其經濟困難的材料,與申請的法律援助事項相關的案件材料主要是能夠證明案件的材料。申請可由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提出。法律援助機構應當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請之日起七日內進行審查,並作出是否給予法律援助的決定。決定給予法律援助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三日內指派法律援助人員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決定不給予法律援助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法律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第三條。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推進法律援助工作,為法律援助提供資金支持,保障法律援助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法律援助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並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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