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農村養豬、牛棚、廚房改造需要辦理手續嗎?

農村養豬、牛棚、廚房改造需要辦理手續嗎?

法律分析: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舊農村房屋的改造和重建,應向我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二、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申請人應向我局規劃處申報,申報時提交個人申請書、土地使用證、鄰裏協議書、建設工程規劃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

二、按照有關收費政策,農村舊房改造和重建不收取任何行政事業性收費。但根據《城鄉規劃法》規定,農村舊房改造重建必須符合規劃,因此建築使用者需要聘請有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進行規劃,在此過程中,建築使用者需要向規劃設計單位付費。

法律依據:《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農村村民在村莊和集鎮規劃區內建房,應當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按照下列審批程序辦理:

(壹)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並出具選址意見後,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用地申請,經批準後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劃撥;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宅基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根據村莊和集鎮規劃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準。

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需要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在村莊和集鎮規劃區內建房的,應當經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辦理前款第(壹)項規定的審批手續。

工人、退伍軍人、離休幹部和華僑、港澳臺同胞回原籍村鎮,需要在村鎮規劃區內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房的,應當按照本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

  • 上一篇:免費為民打官司找誰?
  • 下一篇:傳染病防治法承擔什麽責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