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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牌產品怎麽處罰?

法律分析:銷售品牌產品違法所得達到2萬元的,予以行政處罰,並處罰款。涉案金額達到5萬元,情節嚴重的,將認定為假冒偽劣產品,構成犯罪,當事人應負刑事責任。消費者也可以起訴這項服務欺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是消費者而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壹條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經營者賠償,並有權要求獲得兩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第五十六條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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