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傳播淫穢物品罪是什麽?
傳播淫穢物品罪,是指在社會上傳播淫穢的圖書、期刊、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而不牟利,情節嚴重的行為。
二、司法實踐中如何認定傳播淫穢物品罪?
(壹)此罪與非罪的界限
1,嚴格認定淫穢物品範圍。關於人體生理、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不屬於淫穢物品,含有色情內容的具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為淫穢物品。
2.嚴格把握傳播的概念。對於個人收藏或者在親友中傳播的,應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收藏其淫穢物品,但這不構成本罪。
3.嚴格把握“情節嚴重”的要求。
(二)本罪與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這兩種犯罪有明顯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傳播淫穢物品罪主觀上不以營利為目的。那麽犯罪壹定是為了利益。前罪作為壹種新的犯罪,是獨立存在的,其現實意義在於彌補後罪的主觀局限性。傳播淫穢物品罪無論主觀上是否存在營利目的,都將受到刑罰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站和中國刑法網站的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