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三軸貨車,道路上最大允許總質量的限值不能超過25噸;
(2)如果是三軸車,列車總質量不得超過27噸。
過載和超限的危害有:
1,損壞公路設施,因車輛超載嚴重損壞公路基礎設施,造成路面損壞,橋梁斷裂,使用壽命大大縮短;
2、風險高,質量增加慣性增加,剎車距離變長,風險增加,可能引發各種事故。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記分分值
第二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壹的,記6分:
(壹)在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含公交車)或者校車載客不足20%,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客超過20%的;
(四)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以低於每小時20%的速度駕駛中型客車、校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
(五)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貨車、校車、危險品運輸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時速超過20%未達到50%的;
(六)駕駛載貨車輛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十)駕駛機動車運載不可解體的超限物品,不按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不懸掛明顯標誌的。
(十壹)駕駛機動車運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化學物品、劇毒和放射性危險物品,未按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隱瞞或者欺騙更換機動車駕駛證的;
(十三)連續駕駛除中型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不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不足20分鐘的;
(十四)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