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記分表》二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壹的,記6分:
(壹)在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三)駕駛載客汽車(不含
包括* * *通奇僑青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不足20%,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駕駛中型客車、校車、危險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下的;
(五)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校車、危險貨物運輸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時速超過20%未達到50%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道路交通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