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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啤酒的釀造方法是誰提出的?

純啤酒的釀造方法是由巴伐利亞大公威廉四世提出的。

純潔法的前身最早作為法律出現於1487年的慕尼黑公國,直到2006年4月23日才成為覆蓋整個巴伐利亞公國的法律。

規定釀造啤酒的原料只能是大麥芽、水和啤酒。當時法律上並沒有提到酵母,因為酵母作為壹種微生物,直到19世紀才被發現。在此之前,酵母被視為釀造過程中產生的殘渣,釀造後被扔掉。

當時這部法律的出現,主要是為了解決啤酒在社會會議制度中的壹系列問題。比如其中壹個原因是饑荒,需要加工其他谷物作為成年人的主食,從而防止了制作面包的原料小麥和黑麥的短缺,也在壹定程度上防止了酒商和面包師在原料上的價格競爭。所以法律規定只允許大麥作為啤酒的原料。

巴伐利亞大公爵威廉四世生平:

1.他是盧森堡第四大公和拿騷阿道夫公爵的長子。1893 6月21日,他與葡萄牙公主瑪麗安娜結婚,威廉是新教徒。他希望與天主教公主的婚姻能讓家族統治更加穩固。* * *婚後育有六女。因為他沒有男性繼承人和兄弟,只有壹個成年的姐姐,所以面臨王朝繼承的問題。

2.當時奧蘭治王室還有壹個旁系梅倫伯格家族。如果梅倫堡家族的繼承權被認可,威廉四世的堂兄格奧爾格·尼古拉伯爵將成為盧森堡大公,他將在威廉四世死後成為盧森堡大公“格奧爾格壹世”。然而,格奧爾格父母的婚姻是壹場昂貴的婚姻,所以他的繼承權最終被剝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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