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制宣傳日於65438年2月4日舉行。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要求,從17開始,廣泛普及與憲法和人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制意識普遍提高,守法意識和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不斷增強。
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隨著法制教育的深入,依法治國工作全面開展,對推進依法治國進程,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發揮了積極而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以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期為65438+2月4日為壹年壹度的全國法制宣傳日。
2001年,中國中央、國務院決定將中國現行憲法實施日期定為65438+2月4日為壹年壹度的全國法制宣傳日。在這壹天,壹些人可以參觀法庭。
1986至2000年,全國實施了三個五年普法規劃,“六五”普法在全國廣泛開展。2001 65438+2月4日是我國歷史上第壹個法制宣傳日。將憲法實施日定為法制宣傳日無疑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