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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需要帶身份證和戶口本。辦理公民死亡註銷手續時,應當註銷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單身家庭,還要收藏戶口本。公民死亡,在城市安葬前,在農村,在壹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死亡證明、戶口簿和死者居民身份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戶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十五條,自然人的出生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和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如果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上述記載的時間,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當事人因繼承或者遺贈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遺囑或者全體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等材料。,也可提交公證材料或有效法律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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