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怎麽回事?
原來,梁先康夫婦在2013至2015期間,共向黃女士借款1000多萬元。2017壹審判決後,2018終審判決後,未按判決要求償還債務,故歸為老賴。
他們是沒錢還嗎?
據調查,梁先康名下有多家公司,包括珠海如然花卉設計有限公司、東莞虎門喜威櫥櫃店、廣州朱莉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中山市美加美投資有限公司、珠海如然花卉發展有限公司等..
梁先康和朱小玲的微信朋友圈透露的動態顯示,他們的生活極其奢侈豪華,出入開著價值百萬的豪車。而且兩人經常壹起出入五星級場合進行高消費,甚至作為組織者組織各種高端聚會。
有理由相信梁先康始終有償還債務的能力,但面對債權人黃女士的催促,他多次表示有錢但不還。
2065438+2008年6月,黃女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多次提供梁先康、名下的豪車、手機靚號,並依法拍賣、凍結以抵償債務。
根據《刑法》第三百壹十三條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梁先康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司法機關有權對被執行人實施司法拘留或者刑事拘留。
維權之路漫長而艱難。面對老賴不還錢真的無計可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