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電話催收騷擾,違反治安管理處罰的,可以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催收是利用電話留言等通訊設備作為與客戶溝通的工具,向債務人傳達還款金額和還款時間。通過對債務人或其家人施加壓力來達到還款的目的。電話催收是壹種間接的方式,也消除了壹個地域的限制。同時也是成本最低,效果較好的壹種收集方式。
《治安管理處罰法》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範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制定本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第二十條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從重處罰:
(壹)後果嚴重的;
(二)指使、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對舉報人、控告人、舉報人、證人進行打擊報復的;
(四)6個月內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