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村宅基地產權屬於村集體,村集體分配給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居住。宅基地拆遷有兩種補償方式。壹個是宅基地補償,壹個是房屋補償。因為宅基地產權屬於村集體,這部分補償屬於村集體,不會直接給宅基地使用者。房屋的產權屬於村民,所以房屋的補償屬於村民。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後,如果沒有其他宅基地,那麽村集體就要把宅基地重新分配給村民,讓他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2、現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征用土地,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按照被征用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各被征用單位平均占用耕地數量計算。每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