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村會計可以由村委會成員兼任嗎?

村會計可以由村委會成員兼任嗎?

法律分析:可以,村委會成員也可以擔任村裏的會計,因為村裏的會計也是村委會成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六條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三至七人組成。

村民委員會成員中應當有婦女成員,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應當有少數民族成員。

對村民委員會成員,應當根據其工作情況給予適當補貼。

第七條村民委員會根據需要設立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兼任下屬委員會的成員。人口較少的村的村民委員會可以不設下屬委員會,由村民委員會成員負責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

第八條村民委員會應當支持和組織村民依法發展多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其他經濟,承擔本村生產的服務和協調工作,促進農村生產建設和經濟發展。

村民委員會應當依法管理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引導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村民委員會應當尊重和支持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獨立開展經濟活動的自主權,維護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承包經營戶、聯戶或者合夥的合法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 上一篇:召集NPC代表的法律規定
  • 下一篇:09中間業務輔導:物流活動的三要素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