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村民在自己的地裏種植了壹些珍貴的藥材,但羊經常踐踏它們,甚至吃掉它們,給這位村民帶來了很大的麻煩。為了防止羊繼續損害他的藥材,村民把羊毒死了。村民事先將玉米粒浸泡在殺蟲劑中。過了壹段時間,村民們就用這些有毒的玉米粒把他們的藥材圍了起來,並在藥材上立了警示牌。但是這個警示牌似乎並沒有被羊的主人重視,羊還是得到了這塊藥地。
另壹位村民在放羊時仍然無視警示牌,將這群羊放在藥田附近。有的羊去藥田吃玉米,然後中毒死了。對這些死亡的山羊進行檢查後,發現山羊體內確實有農藥殘留,於是確定這9只山羊的死亡與藥田主人有關。案發後,法院給該村民發了消息,村民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最終,這位村民損失了受害人近兩倍的錢,此外,他還將面臨法律的制裁。
可能有些朋友看到判決書後會覺得不是很理解,但其實這個村民真的觸犯了法律,因為他雖然是在自己的耕地上投毒,但耕地是公共空間,在公共場所投毒已經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雖然這位村民的本意並不是害人,也不是讓別人的財產受到損失,但是這位村民維護自己的權益確實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