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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州市異地就醫報銷比例

達州市異地就醫報銷比例如下:

1.在醫院門急診就診後,18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可報銷,報銷比例為50%;

2.如果是70歲以下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比例為70%;

3.如果是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80%。

達州醫保報銷範圍如下:

1,門診報銷。壹個醫療保險年度內,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按60%的比例報銷,統籌基金年度最高個人支付限額為400元。

2.住院報銷比例。連續投保年限越長,報銷比例越大。參保居民連續繳費每滿5年,醫保基金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累計報銷比例不超過10個百分點。

3.二次報銷比例。

4.報銷金額。參加達州市城鎮居民醫保每年最高可報銷37萬元的居民,基本醫保每年支付限額654.38+0.2萬元,大病保險25萬元。

綜上所述,異地就醫報銷比例3000元為88%,3000-5000元為90%,5000-1萬為92%,1萬以上為95%,其中乙類藥品為80%,貴重藥品為7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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