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1分錢打麻將是不以盈利為目的,只有少量財產輸贏的娛樂活動;或者是只收取正常場所和服務費的經營行為,不違法,不違反法律,不構成賭博罪。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壹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303條
“賭博”的規定:
(壹)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總額達到五千元以上的;
(二)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達到五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總人數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10余名中國公民出境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不以營利為目的,以少量財物輸贏從事娛樂活動,提供棋牌室等正常收取場所和服務費用的娛樂場所等。,都不算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