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6月起離婚新規定1

6月起離婚新規定1

法律的主觀性:今年新的離婚規定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他們應簽署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法律客觀性:根據2021 1 10月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76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擴展數據: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從壹開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置,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適用於當事人所生的子女。

  • 上一篇:二月征稅期
  • 下一篇:專升本有哪些途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