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費的標準是什麽?
壹、訴訟費收費標準如下:
1.有物業糾紛的,無物業糾紛的,訴訟費為每件50元;
2.有婚姻糾紛,無財產糾紛的,每件交納訴訟費50元至300元;
3.如果有勞動爭議,沒有財產糾紛,訴訟費每件10元。
二、不給勝訴的另壹方錢的方法如下:
1.勝訴後,對方當事人在履行期內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法院受理強制執行後,將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財產、車輛、有價證券、存款;
3.債務人名下無可執行財產,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將影響其個人信用記錄,甚至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有履行能力而拒絕履行,情節嚴重,可能構成犯罪的,還需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打贏官司的律師費壹般由委托人承擔。
法律依據:
律師收費標準第五條
律師事務所應當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壹)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自訴人或者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五)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上訴。
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