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請傷情鑒定。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要增加殘疾賠償金和殘疾輔助器具,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等。構成死亡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被害人親屬辦理喪事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具體金額需要結合傷殘等級、戶籍、住院情況、家庭情況來確定。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八條公安機關受理舉報、投訴、舉報、投案後,認為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立即調查;認為不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和投案自首人,並說明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九條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調查治安案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九條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壹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為了查清案情,鑒定的期限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