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架不僅是壹種危害社會的行為,也是壹種違法行為。壹旦發生鬥毆,會破壞壹定的社會關系或社會秩序,帶來壹定的法律後果。
2.嚴重影響被害人的身心健康。打架是典型的故意傷害行為,行為人以故意損害他人健康為目的。所以打架的結果往往是受害者身體受傷,疼痛,甚至殘疾。生命是平等的,妳的生命和健康和妳的同學老師壹樣重要。
3.給施暴者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經濟負擔。人的生命和健康是無價的。可以說,以損害他人生命健康為目的的打架鬥毆是最昂貴的消費行為。花幾千、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在這上面也不奇怪,花錢如流水。
4.構成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
打架可能涉及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尋釁滋事甚至故意殺人。[刑法條款]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擴展數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鬥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壹)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數量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嚴重社會秩序混亂的;
(四)武裝聚眾鬥毆。
參考資料:
聚眾鬥毆罪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