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毆打輕傷者,已構成刑法故意傷害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達成賠償協議並取得被害人諒解的,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刑事處罰。毆打造成輕傷的,毆打構成犯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民事賠償方面,打人者應根據糾紛雙方各自的責任進行賠償。主要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交通費等。如果構成殘疾,受害人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殘疾輔助器具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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