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打媳婦耳光算不算家暴?

打媳婦耳光算不算家暴?

法律分析:打耳光屬於家暴。以推、拳、扭胳膊、掐脖子、扇耳光、咬、掐等方式毆打家人;束縛家庭成員,使他們不能自由行動;采用開水燙、火燒、刀割、凍餓、性侵等手段傷害家庭成員的;懲罰、強制過勞、有病不醫;限制人身自由:控制、盯梢、禁止外出、禁止與異性交往;經常性虐待;威脅這些情況可以被認為是家庭暴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條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予以警告,並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壹千元以下的罰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第三十五條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未按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向公安機關報案,造成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所在單位給予處分。

第三十六條負責打擊家庭暴力的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上一篇:《傳染病防治法》是什麽時候實施的?
  • 下一篇:代購合法嗎?是國家支持的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