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打罵父母的法律責任

打罵父母的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子女不僅不贍養年邁或患病的父母,還對父母實施家暴。他們應該承擔責任。他們可以去村委會和派出所備案,要求介入。如果構成輕傷以上,他們要負刑事責任。父母有權起訴兒子,要求他停止人身攻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壹款之罪,除被害人不能告訴,或者因受脅迫、恐嚇而不能告訴的以外,只有告訴的,才予以處理。第二百六十條之壹虐待被監護人、老年人、病人、殘疾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第壹款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 上一篇:學生幹部工作為什麽要遵紀守法?
  • 下一篇:大學生出來工作需要知道哪些必備的法律知識?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