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麻將賭博是違法的。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打麻將、撲克等有財產輸贏的娛樂活動不違法。親屬以外的人之間打麻將、打撲克等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打牌被扣了多少錢?
單註金額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或者全場輸贏金額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參與地下六合彩賭博、賭球、搖櫓、鬥牛、三跟(男)、牌九,單次投註金額不滿20元或者輸贏金額不滿2000元的;設置賭博機(數量根據能夠獨立提供壹人進行賭博活動的基本經營單位數量確定,下同)進行賭博。上述行為的處罰基準為“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嚴重違法行為有六類,第壹類是單註金額50元以上不滿100元,或者全場輸贏金額5000元以上不滿10000元,處罰基準為10日以上12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單註金額在100元以上或者全場輸贏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構成情節特別嚴重的違法行為。處罰標準為12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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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賭博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通知》第九條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以財產輸贏進行麻將、撲克等娛樂活動的,不予處罰;親屬以外的人之間打麻將、打撲克等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不予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或者參與賭博數額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