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情節嚴重的非法賭博活動。
1,單註金額50元以上100元以下,或者整局輸贏金額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2.在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賭博。
3、國家工作人員參與賭博。
二、賭博情節特別嚴重的違法行為。
1,單次投註金額100元以上或整場比賽輸贏金額5000元以上。
2、教唆、欺騙、脅迫或者引誘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
3.以“地下六合彩”、“賭博”、“飛鏢”、“電子遊戲”等形式參與賭博,或下註50元以上或輸贏2000元以上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聚眾賭博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