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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弟弟有什麽法律規定?

屬於襲警罪,根據情節輕重確定處罰標準。襲警罪是指普通法系國家普遍存在的襲警罪,在大陸法系國家並不作為獨立的犯罪存在。襲擊警察大多被視為“妨礙公務罪”。在華語地區,香港繼承了英國的法律傳統,因此襲警壹直是有罪的。襲警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對正在執行警務的人民警察突然進行人身攻擊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拒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壹)拒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

公開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的;

(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追捕、搜尋、救助等任務進入有關住所或者場所的;

(四)故意為執行搶險、救援、追捕、安保等緊急任務的警車設置障礙的;

(五)有其他拒絕、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行為的。以暴力、威脅方法實施前款所列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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