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精神病人不適合關押,以下人員也不適合關押。可以申請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造成社會危險性的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或者正在懷孕、哺乳嬰兒的婦女,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審結的。因為真的是精神病人,實際上精神病人在犯罪的時候是無法控制自己的言行的,追究精神病人的法律責任沒有實質性的意義。而且將精神病人羈押在看守所或者在監獄服刑,也會對其他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精神國家壹般是不能羈押的。相關規定是:精神病人也是患有嚴重疾病的。精神病人不僅不適合關押,而且在法律上還有精神病人進行的壹些犯罪活動。精神病人的刑事責任其實是沒有辦法追究的,因為精神病人的所作所為往往不是出於本意,主要是當事人自己控制不了自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 *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其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必要時,政府強制醫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