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三十壹條泄露與反間諜有關的國家秘密,國家安全機關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三十七條* * *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或者實施非法拘禁、刑訊逼供、暴力取證,或者違反規定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 *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國家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