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表了不同的法律效力。
印出來的紅色公章沒有法律效力。相關的行政和法律機構、銀行等。都需要加蓋原章。
原件章:根據各機構要求,蓋有原件章的文件、資料具有法律約束力,受法律保護。
2.具有不同的防偽功能。
印紅色公章:無防偽功能,只是著色。
原章:防偽性強,印刷油也清晰可見。
3.使用範圍不同
印紅公章:在打印機上打印在紙質文件上。
原件章:用於不同的材料和單據上,如單據、收據、發票等。
擴展數據
任何單位使用公章都必須嚴格遵守領導審批制度。每次使用單位公章必須經單位法定代表人批準。如果單位法定代表人不在外地或不能批準執行其他重要任務,單位法定代表人還必須授權副職和其他適當人員批準使用。具體經辦人不得擅自使用本單位公章辦理任何事情。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