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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的紅色公章和原印章有區別嗎?

打印的紅色公章與原印章的區別如下:

1.代表了不同的法律效力。

印出來的紅色公章沒有法律效力。相關的行政和法律機構、銀行等。都需要加蓋原章。

原件章:根據各機構要求,蓋有原件章的文件、資料具有法律約束力,受法律保護。

2.具有不同的防偽功能。

印紅色公章:無防偽功能,只是著色。

原章:防偽性強,印刷油也清晰可見。

3.使用範圍不同

印紅公章:在打印機上打印在紙質文件上。

原件章:用於不同的材料和單據上,如單據、收據、發票等。

擴展數據

任何單位使用公章都必須嚴格遵守領導審批制度。每次使用單位公章必須經單位法定代表人批準。如果單位法定代表人不在外地或不能批準執行其他重要任務,單位法定代表人還必須授權副職和其他適當人員批準使用。具體經辦人不得擅自使用本單位公章辦理任何事情。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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