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廣東汕頭壹位母親將8歲的女兒小花送到朋友紀家學琴。母親走後,吉某猥褻了小花。
晚上回家後,小花把老師的行為告訴了媽媽。我媽沒想到她朋友敢調戲她女兒。在母親報警後的當晚,紀某某被警方抓獲。
但在法院審理過程中,紀某的家人曾找過小花的家人,希望請求諒解,得到被害人家屬原諒的紀某可以從輕判決。小華的母親收到紀某家屬賠償的6000元後,立即表示對紀某的諒解,請求法院對其從輕處罰。最後,紀被法院判處1年6個月。
6000塊錢就能原諒壹個調戲女兒的變態?在這個新聞事件中,母親將自己的信任交給朋友紀,將孩子送到他家學琴,女兒卻遭到猥褻。紀的行為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然而,母親的做法激怒了廣大網友。女兒被猥褻後,她告訴父母,想得到父母的保護,但父母竟然原諒了罪犯6000元。這種做法會讓孩子覺得在父母眼裏錢比她重要,從而質疑父母對她的愛。當孩子被猥褻時,父母可能想淡化此事,翻出醜聞,但淡化並不意味著原諒。被8歲的女兒猥褻,很可能會留下終身的心理陰影,孩子的內傷也不是金錢可以治愈的。只有用法律嚴懲這個渣男,才能讓孩子獲得心理安全感。
寬容是壹種美德,但寬容也需要底線。沒有底線的寬容,只會讓受傷的人更受傷,讓犯罪分子更藐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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