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病救助要找民政部門。按照規定,大病救助屬於民政部門直接管理範圍,可以由患者本人或者直系親屬書面申請。符合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相關政策的,可持相關證件向當地民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如實提供醫院診斷證明、醫藥費收據、藥品使用情況、必要的病史材料和各項費用的證明材料。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根據不同對象實行階段性救助,實行救助金社會化發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二、被保險人辦理大病醫療保險二次報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參保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參保證(卡)原件;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聲明;
3、費用清單、出院小結原件或加蓋接收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4、醫療機構費用發票原件或加蓋保管單位公章的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