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大貨車追尾,後面的貨車壹般會全責;
2.前車沒有尾燈的,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因前車倒車或者溜進後車造成追尾交通事故的,由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交通事故處理時限是多少?
1.扣留車輛、牌照、駕駛證進行檢驗鑒定的期限為20日;
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當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輕傷事故5日內、壹般事故15日內、重大或者特大事故20日內作出;
3.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內向上壹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壹)因壹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
(二)因雙方或者雙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當事人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都沒有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雙方都沒有責任。
壹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壹方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