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設法治政府的報告》2018二。加強重點領域執法,確保嚴格執法(壹)加強生態環境執法。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排查全省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195處,確保飲用水安全。繼續開展全省河湖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非法排汙口和非法采砂活動,紮實開展采砂、取水監督管理等專項執法檢查。加大環境處罰力度,全省下達環境行政處罰決定書2436份,行政處罰金額達3.38億元;辦理環境保護法配套措施案件443件,其中按日連續處罰3件,查封160件,限產限產65438件+移送行政拘留0件,涉嫌環境汙染犯罪65438件,移送65438件。開展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立案15起,處罰53人。大理洱海實現了“三線”劃界,依法拆除違法建築1806棟,有力打擊和震懾了環境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