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個人物品都存放在行李箱中,如果行李箱的封閉空間被他人打開,可能已經侵犯了祭祀物品主人的隱私。在出售他人遺失物時,直接涉嫌侵犯遺失物所有人的個人財產所有權。根據《民間法》相關規定,無人認領的遺失物由有關部門公告,在此期間遺失物仍歸失主所有,不歸他人所有,任何人無權私自處置他人遺失物。如果遺失物在壹年內無人認領,那麽遺失物將由國家保管,其他人無權處理。這說明將無人認領的行李箱當盲箱出售的行為已經涉嫌違法犯罪行為。
在國外壹些國家,無人認領的行李箱會由專門機構處理。在這些機構中,相關負責人會打開行李箱,識別個人物品的信息,從中提取有用的信息,從而將個人行李箱歸還給失主。如果找不到失主,這些丟失無人認領的行李箱也會作為可用的禮物,送到壹些慈善機構和需要物質資源的地方。這既保證了業主的個人所有權和隱私,也體現了政府和相關機構的責任和義務。這項措施極大地保障了公民的個人權利。
大量空行李箱成為待售盲箱,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個人的物品支配權和公民的物品所有權。希望政府得知此事後,能夠規範相關政策,維護公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