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在本市有常住戶口5年以上;
2.申請人必須是低收入家庭或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總住房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人的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在其他地方無住房。
大學生廉租房申請程序:
1.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2、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進行審核,並張榜公布,然後將申請材料壹並報送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3、建設主管部門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送交同級民政部門;
4、民政部門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給同級建設主管部門;
5.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條件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5天。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在當地無房或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二)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的;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已在當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和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