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具有學習方式靈活、工學矛盾小、成本低、“寬進嚴出”、“教考分離”等優點。所有中國人和公民,不分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受教育程度,都可以參加自學考試。自學考試通過積累學分逐步完成學業。
學習者完成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並取得合格成績,完成畢業論文或其他教學時間任務。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者,準予畢業並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歷由國家承認。符合學位條件的自學考試畢業生,由具有學位授予權的考官按照有關規定授予學士學位。
高考、考研、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考等學校招生考試都是法律規定的國家教育考試。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具有雙重性:它既是壹種國家考試制度,又是壹種新的教育形式。作為壹種國家考試制度,由國家制定,政府考試機構代表國家行使考試權。按照國家規定的目標和標準,對所有自考考生實行嚴格的國家考試,是國家承認的學歷。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任務是通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促進在職人員的專業教育和離校後的繼續教育,培養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業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