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法人有風險。受托法人是受托股東,但不是真正的出資人。真正的出資人不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在這種情況下,出資人的股東權利,包括經營管理權、表決權、分紅權、增資優先權、剩余財產分配權等等,實際上都是由股東來行使的,存在很大的風險。
二、分析細節
代表他人持有法人有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的風險。如果將涉及訴訟的公司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那麽法人也將包括在內。今後個人申請貸款、乘坐高鐵、乘坐飛機、出境、子女上學等都將受到限制。刑事責任的風險。刑法中有些罪名是專門針對法定代表人的。如果公司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法人代表就要坐牢。
第三,法人是否合法。
受托法人是受托股東,不是真正的出資人。真正的出資人不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在這種情況下,出資人的股東權利,包括經營管理權、表決權、分紅權、增資優先權、剩余財產分配權等等,實際上都是由股東來行使的,存在很大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