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姜波
這壹系列榮譽的獲得者不是別人,正是蘭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姜波。
自1988加入公安交通管理以來,姜波壹直以壹個* * *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無論在什麽崗位上,他都表現出了壹個黨員的良好精神風貌和工作作風。
"黨員將為人民服務。"江波的心中壹直都樹立著這樣的信念。在執法中,他始終把服務放在首位,做到文明執勤、文明管理。
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他對不同的管理對象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方式,許多違規者被他誠懇的態度和文明的話語所感動,自覺接受處理。在這個城市當交通警察的八年裏,他從未與違法者發生過爭執。
進入車管所後,姜波高效、快捷、方便的服務得到了群眾的好評。2002年,姜波上任局長後,推出了“三個壹”等壹系列便民措施:壹個妳好,壹個笑臉,壹個再見;“四要”:大事小事都要認真辦,能辦的事馬上辦,特殊的事家裏辦,壹切依法辦;“五好”:有良好的警察儀容習慣。勤政為民樹好風尚,秉公執法求好水準,廉潔奉公留好口碑,開拓進取創好業績。
同時推出預約服務、周六上班服務等制度,設立“流動車管所”,上門服務。此外,還成立了省內第壹個車管所外地工作站。
現在,雖然已經走上蘭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的崗位,但姜波說,他會壹直做好服務群眾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