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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客理財處罰規定

1.代客理財有什麽處罰?

1,對代客的經濟處罰如下:

(1)未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企業,將面臨公司登記機關1萬元但不超過1萬元的罰款;

(2)另壹方面,嚴重者甚至面臨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條

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職期間或者法定期限內,不得直接或者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不得接受他人贈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必須依法轉讓。

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者員工持股計劃的證券公司員工,可以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持有或者出售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第二,代客理財違法嗎?

代客理財並不違法。委托理財又稱代客理財,是從委托方和管理方的角度對同壹筆業務的不同稱謂。委托理財是指職業經理人接受資產所有者的委托,代為經營管理資產,以實現委托資產的增值或其他特定目標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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