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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需要什麽條件?

代理的條件如下:

年滿18周歲的合法公民;

從事商旅行業者優先,有銷售渠道者優先;

能誠信為客戶提供服務者優先;

有商務網站者優先。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時,如果第三人不知道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的代理關系,並且由於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不履行對被代理人的義務,代理人應當向被代理人披露第三人的情況,以便被代理人向第三人行使代理人的權利。

公民代理有哪些程序?

1,授權委托書;

2.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3.代理人是近親屬的,應當提交能夠證明代理人與當事人是近親屬的結婚證、戶口簿或者公安機關、相關社區出具的書面材料;

4.是工作人員的,應當提交能夠證明代理人與當事人之間存在勞動或者人事關系的勞動合同、人事合同或者社會保險關系等書面材料;

5.由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組織推薦的,應當提交主要負責人簽署並加蓋公章的公民代理人推薦書,以及能夠證明當事人、被推薦人與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組織關系的書面材料,並說明推薦理由;

6.不是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的,應當提交委托人和代理人雙方簽署的代理人不領取訴訟報酬的承諾書;

7.人民法院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壹條。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的規定、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自己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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