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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別人做核酸的懲罰是什麽?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拒絕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處警告或者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治安拘留,並處罰款。

如果冒名頂替者確實是新冠肺炎疫情的陽性患者,那麽冒名頂替者將涉嫌《刑法》規定的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防控疫情人人有責。

核酸檢測的秩序需要大家共同維護。遵守防疫法規,履行個人責任,就是為防控大局做貢獻,也是對防疫工作者堅守崗位奉獻的最大支持和尊重。僥幸心理,冒充別人做核酸,給疫情防控“添障礙、添亂”,擾亂疫情防控秩序,終將面臨嚴肅的法律處理。

冒名頂替制造核酸,屬於拒絕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如果冒名頂替者被診斷為陽性。

冒名頂替可能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嚴重傳播風險的。冒名頂替者和被冒名頂替者都涉嫌《刑法》規定的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將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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