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民事行為又稱為壹方行為和單獨行為,是根據意思表示可以成立的民事行為,其特點是可以不經對方同意而發生法律效力。立遺囑、放棄繼承權、撤銷委托代理、免除債務、追認無權代理都是單方民事行為。舉個例子,在債務免除行為中,有人借給妳2000元,妳卻要求他不還。最後妳去他家,窮得連鍋都開不了。妳覺得很可惜,說不想還錢,不需要他同意。如果妳問他我是否免除妳的債務,妳同意還是不同意?那有點虛偽。
雙方當事人的民事行為是指兩個內容不同但其對應的意思表示壹致的民事行為才能成立。如合同行為、遺贈扶養協議、委托監護協議、收養協議等都是雙方的民事行為,其中合同行為是典型的雙方民事行為。
區分單方行為和多方行為的意義在於法律對三者成立的不同要求。單方行為,只要行為人表示了自己的意誌,民事行為就成立;多方行為壹般需要所有行為人對意思表示達成壹致,民事行為才能成立。只有壹個行為人的意思表示不能成立。
希望妳對以上回答滿意,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