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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兒童應該知道的法律問題

法律解析:應當知道,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年齡在14以下的,犯罪不負刑事責任。以及已滿14周歲,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等八項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是,並不僅限於這種犯罪。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律委員會的答復,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八種犯罪是指具體的犯罪行為,而不是具體的罪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起訴,應當負刑事責任。

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依照前三款的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依法開展專項糾正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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