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毆打孕婦導致流產的,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2.如果三天內發生流產、難產,基本可以構成輕傷;孕婦的傷害造成早產、死產、早期胎盤早剝、流產並發失血性休克或者嚴重感染的,可能構成重傷。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要件是:
1.對象的元素。本罪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
2、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3、主要要件,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
4.主觀因素。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
綜上,毆打孕婦導致流產,應以故意傷害罪定罪。毆打孕婦,即故意傷害孕婦致其流產,已是輕傷以上結果,涉嫌故意傷害罪。壹般情況下,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34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