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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和個人有哪些消防義務?

法律分析

個人職責:1,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2.不得損壞或者挪用、拆除或者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或者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或者堵塞消防通道;3.所有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義務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4.任何發現火災的人都應該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免費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單位法律責任: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2、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3、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5.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組織定期檢查和維護;6.確保疏散通道和出口暢通,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條* *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和報告火災事故的義務。所有單位和成年人都有義務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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