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
第九十七條士兵不準喝酒、賭博、打架,不準參加宗教或者迷信活動。
第九十八條士兵不得在當地的酒吧、網吧、發廊、按摩室、桑拿、錄像廳、歌舞廳、電子遊藝廳等娛樂場所消費。嚴禁士兵涉足不健康的地方。
第壹百條軍人不得購買、傳播和觀看色情、暴力、迷信和低俗的圖書、期刊和音像制品。
第壹百零壹條軍人不得在公共場所和其他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
擴展數據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規定:
第壹百零四條軍事紀律是軍隊和士兵的面貌和作風,是軍隊的作風、紀律和戰鬥力的表現。部隊(分隊)必須在經常開展軍紀教育的同時,建立健全檢查制度。甚至每周、營每半月、團(旅)每月至少壹次檢查軍容軍紀,及時糾正問題並提出意見。
第壹百零五條團級以上單位(獨立營)應當在營區及其附近設立軍紀糾察隊,組織軍紀糾察隊。
對違反軍紀的,責令糾察人員立即糾正,對不服從糾察、嚴重違反軍紀的,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予以拘留,並通知所在單位負責人領回,嚴肅處理。
第壹百零六條總參謀部可以根據本章內容,制定軍容軍紀的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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