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通知書》是人民武裝部征兵辦公室對經報名、政審、體檢、家訪錄取的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和學生出具的壹種通知文書,具有法律效力。
政審結束後,妳所在的街道或村委會會陪妳去建檔,把妳的學籍檔案轉到部隊。新兵到部隊後,還有壹次審查,包括壹次體檢和政治審查。新兵在隔離復查期間,發現身體、政治條件不符合規定,不適合在部隊服現役的,應當予以辭退。
法律依據
《征兵工作條例》第二十條應征公民的政治審查由縣、市征兵辦公室統壹組織,公安機關具體負責,有關單位予以協助。
第二十壹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村民(居民)委員會、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派出所應當按照征兵政治審查的有關規定,按照縣、市征兵辦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對經過體格檢查的應征公民認真進行政治審查,重點查清其實際表現。
第二十二條縣、市征兵辦公室應當對準備批準服現役的公民逐壹進行政治審查,嚴格把關,確保新兵的政治可靠性,防止不符合政治條件的人被征集入伍。
第二十三條縣、市征兵辦公室在審批新兵時,應當全面衡量體格檢查和政治審查合格的應征公民,擇優批準服現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