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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減刑假釋的危害性

法律分析:1。減刑的法律後果是將原判決的長刑期減為短刑期。緩刑的法律後果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不存在刑法規定的法定撤銷緩刑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後,不執行原判刑罰。反之,撤銷緩刑,收監執行。

2.假釋的法律後果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沒有犯新罪,沒有發現遺漏,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關於假釋監督管理的規定。認為原判刑罰已經執行並公開宣告。反之,撤銷假釋,投入監獄執行。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執行期間,自覺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

(壹)阻止他人進行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舉報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3)有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創新。

(4)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

(五)在抵禦自然災害或者消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突出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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