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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發展程度與科技發展程度不適應會出現哪些系列矛盾,如何協調?

法律與道德因其差異而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同時因其聯系而使矛盾的協調成為可能。

道德的法律化使社會規範體系中道德與法律的結構趨於合理,從而優化體系本身的功能。壹些道德標準通過立法被確認為法律標準。

法治的概念來自西方,而德治來自中國的傳統法律文化。二者的結合順應了尋根意識與全球意識相結合、民族性與時代性相結合的趨勢。當我們執著於從法律的移植、本土化、國際化對法律傳承的探索、困惑和思考時,請把我們的視角帶到社會規制的高度。我們會突然精神煥發。當我們發現西方的法治精神征服了我們的時候,傳統的德治精神正在歷史深處遙遠地呼喚著。需要指出的是,西方法治精神雖然不排斥道德,但在宣揚法律至上的同時,無疑有意無意地忽視了道德,西方社會普遍存在的情感危機和道德淪喪就是明證;傳統的德治主張德支配刑,法律是德的附庸,貶低了法律的作用,不適應時代的發展。因此,我們應該對二者進行揚棄和改造,提取其合理內核,重組其結構,建立全新的德治與法治二元法律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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