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是壹面鏡子,高高掛在天上,讓正義在人間發揚光大,捍衛真正的“天理”!在這裏,沒有法律,法律是統治階級為維護、延續和捍衛社會正義而制定的規則。符合正義要求的有其存在價值的需要,不符合正義要求的決不能廢除或推翻!法律是根據壹個地區或壹個國家壹個時期社會交往中的問題和人民的意誌而作出的規定,是社會認知。
法律武器的前提是為正義而戰,法律制度要立足於人道主義、公平正義、人性的道德底線制高點,俯瞰全社會公平正義的聲音、文明道德品質的內涵和社會的穩定和諧健康發展。當法律和正義對立的時候,(但不排除人的因素)法律就失去了靈魂。我們堅信正義戰勝邪惡,正義永存!
試想:壹個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NPC代表(或國會議員)怎麽能制定或通過與正義背道而馳的法律?如果國家政權掌握在與人民利益對立的人手中,換句話說,國家政權掌握在剝削階級手中,法律與正義對立,這是正常的,不可避免的。至於法律和正義哪個更重要,我覺得沒必要。最重要的是人民重新獲得失去的國家權力。